回歸之前15年,中英兩國為香港前途展開談判。 回歸之後15年,中港兩地則有前所未有的分歧。 希望大家讀過以下一些零碎的史料之後,會對現今香港的情況有更深刻的反思。 由名店的「挑機」事件可見,香港人對於內地人的容忍程度經已到達極限。 早知道香港的高官不讀歷史:中國的蟻民如果有幾餐溫飽,生活富足,通常都會貪圖安逸,懶理朝政;只有當生活受到壓迫的時候,人民才會揭竿起義。 只不過是一宗保安與路人的爭執,演變成數百香港人上街捍衛本土尊嚴的行動,可見單靠經濟來麻醉人心的政策並不可行;更甚者,正因小市民沒有因此而受惠、反而飽受陸客的欺凌而影響生活,才會引起如此強烈的抗爭。 冰封三尺,非一日之寒。 香港和內地的文化迥然不同,正因為大家經歷過不平凡的三十年。 就回顧一下這一段歷史。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三十年前的香港 我生於1980 年代,那時香港正在享受「後麥理浩時代」的果碩豐盈。 1972年提出的十年建屋計劃漸見成果,陸續落成的公屋為180萬香港市民提供便宜的容身之所。 至於未合資格租住公屋、但又未有積蓄購買私人樓宇的市民,則可受惠於1976年提出的「居者有其屋(居屋)」計劃。 荃灣新市鎮、沙田新市鎮和地下鐵路建設得如火如荼,基建發展項目為建造業帶來就業機會。 新市鎮的建設,更需要大量不同的職業幫助地區的發展,而1979年通車的地下鐵路,則正好方便了人口的流動,就業機會唾手可得。 廉政公署在1974年成立之後,香港人學會拒絕見錢眼開的腐敗,我們的政府變得廉潔,凡事以法為先,建立新一代的社會秩序。 那時候,香港發展迅速,機遇處處,香港人只要願做願捱,便可以多勞多得。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三十年前的內地人口政策 回看內地,剛經驗過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,百廢待興,改革開放那時候才剛起步。 由1974年至1980年,港英政府實施「抵壘政策」。 那年之前,內地人可以自由出入香港,但因為內地局勢動盪,來港的人愈來愈多。 「抵壘」既可限制來港的人數,亦可作為人道立場,收留逃難的內地人。 後來,因偷渡來港的人數實在太多,故才改為「即捕即解」政策。 1980年代,內地實施了計劃生育,亦即是一孩政策;同時,戶口制度規範了省與省之間的人口流動和資源分配。 鄧小平說:「人多有好的一面,也有不利的一面。在生產還不夠發展的條件下,吃飯、教育和就業就都成為嚴重的問題。我們要大力加強計劃生育工作,但是即使若干年後人口不再增加,人口多的問題在一段時間內也仍然存在。」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三十年前的居英權問題 1982年,中英兩國就香港前途問題開展了談判。1984年,中英雙方簽署了聯合聲明,中國將於1997年收回香港全境。 由於英國政府擔心,中國收回香港的消息將會引起500 萬香港人的恐慌,或許會如蝗蟲般湧到英國定居,故此取消給予港人居英權。 取而代之的,是所謂英國國民(海外)的身分,亦即大家耳熟能詳的BNO。這個身份並不賦予居英權,但容許BNO 護照的持有人享有其免簽證及外交保護的待遇。 1989年,天安門發生六四事件,中國軍隊開槍鎮壓和平示威的學生民眾,引發香港人前所未有對中國大陸的恐懼。 鎮壓發生之後兩年,共有十萬人次移民離開香港,當中又以高學歷與高收入人士為主,反映人才流失的現象。 英國政府有見及此,最終容許部份香港人取得居英權,是為居英權計劃,主要給予殖民地政府公務員,以及有能力移民的人士。 五萬個家庭名額之中,經過甄選及格的家庭,可以隨時前往英國定居,子女可在英國就讀公立中學。 這個穩定人心的措施,可以使殖民地的菁英份子繼續安心在香港生活,即使香港出現問題,亦可隨時前往英國,減輕香港人才和資金流失的問題。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回歸後的香港 1997年7月1日,香港由一個殖民地變成另一個叫「特別行政區」的殖民地;委任的港督,則變成由(與委任沒有甚麼分別的)選舉所產生的長官。 董伯伯治理香港,不是不為,是不能,或者是不幸。 剛回歸不久,亞洲便發生了金融風暴,香港經濟仍因此大受打擊,股市及樓市大瀉。 「八萬五」計劃剛好在那個時候出台,仿傚麥理浩的建屋計劃,希望十年內興建最少八萬五千個單位,使全港七成的家庭可以自置居所,公屋的輪候時間可以由六年縮短至三年。 然而,在這個時候推出公屋政策,加上亞洲金融風暴,使香港樓價一落千丈,結果造就了十萬名市民成為負資產。 如果「八萬五」不是無聲無息地「不存在」的話,香港今天的樓價不會高企,有需要要市民不會居於劏房。 兩年後,董伯伯再提出「數碼港」計劃。 因為香港本土工業北移,轉而依賴服務型經濟,故有需要發展本地工業。 數碼港可以配合一日千里的資訊科技發展,亦以使香港從亞洲金融風暴中儘快復原。 當然,廉價批地給李氏父子做成官商勾結的嫌疑,與及之後的科網股泡沫爆破,又是另一回事。 2003年的沙士,可以算是不幸,但無能的施政,使政府的威信每況愈下,後來的高官問責制和二十三條立法,就變成是董伯伯自取其辱。 沙士之後,香港可以用一片蕭條來形容。 為了挽救經濟,中央政府在2003年底向香港推出「自由行」和「CEPA」,放寬內地人來港消費以及投資。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回歸後的居港權問題 香港的基本法,為香港永久居民資格為: 1. 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2. 在香港連續居住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 3. 上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 在回歸後的第一個星期,馬上有四百人向入境事務處自首,並向當時的處長葉劉淑儀聲稱,基於基本法上述條文,他們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。 當時葉劉在立法會上說,如此這般,將會有167萬內地人所生子女來港。 經過一年多的訴訟,終審法院在1999年1月裁定,即使父或母在子女出生時不是本港永久居民,亦可獲居留權。 裁決的結果,是引致港府要求人大釋法,規定只有出生時父或母已為永久居民的子女,才可以有居港權。 當時香港的司法界嘩然,因為港府的行為超越終審法院,當有不利自己的裁決時,便自行提請人大釋法,推翻香港的終審自主權。 也許,今天看來,當時董伯伯和詩姑也是對的,比今天甚麼都沒有為香港人爭取的當奴為好。 後來的居港權問題,源自一宗叫「莊豐源」的案件。 莊豐源於1997年9月在香港出生,當時父母持雙程證從廣東汕尾來港。 根據1999年6月人大釋法,他不能取得居港權。 然而,他的祖父申請司法覆核, 2001年7月終審法院再次判決,內地人來港所生子女可享居港權。 終審法院的判詞指出,根據入境事務處提供的數字,回歸三年半以來,每年只有550 名「雙非」的子女在香港出生,可見判決不會對香港產生顯著的風險。 十年之後,在香港產子的內地孕婦約為4 萬人。 自此,香港便以維護司法之名,打開了潘多拉的盒子。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結語 1980年代,香港發展迅速,經濟蓬勃,機遇處處。 當時內地局勢動盪,面對內地人來港,港英政府本來不設限制,後來是有限制的「抵壘」,最後是禁制的「即捕即介」。 然而,即使生活無憂,面對一個鎮壓人民的政權,和不明朗的未來,香港人還是會尋求離開。 英國人預計到香港人因回歸而觸發移民潮,故一早便收回香港人的「居英權」,以免英國本土無法負擔,也是明智之舉;只不過考慮到人道理由和穩定社會菁英的民心,才放寬予某些人可以申請「居英權」。 內地在1980年代開放市場,進入改革年代,近年發展迅速,有如三十年前的香港一樣;但受制於一孩政策和戶口制度,內地的福利、醫療和教育政策,仍然不及香港完善。 回歸之前,香港人在人民入境事務處排隊申請「居英權」,和回歸之後內地人在入境事務處排隊申請「居港權」,其實都沒甚麼兩樣。 回歸初期,董伯伯的治港理念正確,最少現在看起上來「八萬五」和「數碼港」也是正確的,只不過是生不逢時。 最初面對居港權問題的時候,可見特區政府對內地人爭取香港居留權是很抗拒的,甚至不惜提請人大釋法,中央政府亦樂意堵塞漏洞,如同當年英國一樣。 然而2001年終審判決,使內地「雙非人」在港產下的子女都可以獲得居港權,無視了人大釋法,捍衛了香港的法治自由,此舉在當時來說是正確的,因為那時才回歸四年而已。 因為,中央政府、特別政府、和終審法院,都不能預計到兩年之後的2003年,中央為了挽救經濟而開放了自由行,使大批內地陸客可以輕易抵港。 之後的事,大家都有眼見。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* 後記 我之所以寫三十年的中港大事回顧,是希望大家可以了解到:第一,歷史是會重覆的,以史為鑑,可以知興替;第二,在我們抗爭之前,也先要了解文化差異的原因,不要無的放矢,要以理服人,不是像所謂的北大教授,財大氣粗、含血噴人便贏。 有一次,我看到香港人拒絕在地鐵上讓座給操普通話、挽著名牌包包的孕婦。 直到另一位外表更像本地人的孕婦上車,有三位乘客馬上站起來讓座。 內地孕婦的男人以普遍話開口說:「也請你們讓給我太太好嗎?」 一位乘客馬上坐回自己的座位,另一位則請旁邊剛上車的婆婆坐下。 身為香港土生土長的永久居民,我同意車上香港人的表現,亦對香港人的團結感到欣慰。 利益申報:我的爸爸媽媽在50年前由廣州偷渡來香港。 我絕對尊敬對香港過去發展作出畢生貢獻的內地同胞。 但是,我是擺明車馬歧視在搶狗糧食、搶狗屋住、和搶狗帶戴的蝗蟲。 |